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来料加工企业销售旧固定资产有无特殊要求?
发布时间:  2014-05-06 14:55:30
文档简介:  问:《关于做好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东外经贸〔2009 〕108 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来料加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亦可按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