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占用草地、苇田征收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4 18:21: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占用草地、苇田建房或者从事非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