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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4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2 18:14: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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