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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企业内荒山等占地不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  2014-02-17 08:47:00
文档简介: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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