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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9月1日起,车船税计税单位尾数规定有变化
发布时间:  2013-12-09 19:04:00
文档简介:  关于货车车船税计税单位尾数的计算取舍问题,此前2007年3月1日施行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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