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号:对外承揽飞机维修企业不再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发布时间:  2011-04-11 10:44:00
文档简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有关规定明确,对承揽国内、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的企业(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