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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解读国税函[2010]300号:国际电信业务两项境外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10-08-12 08:38:00
文档简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00号)明确了单位或个人的国际电信业务两项境外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政策,即出租境外属于不动产的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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