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解读财税[2010]24号:天津融资租赁船舶出口实行一年退(免)税试点
发布时间:  2010-04-23 09:02:00
文档简介: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号)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对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