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通过公益性团体进行捐赠税前扣除条件有所放宽
发布时间:  2010-01-27 15:38:00
文档简介: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什么样的非营利组织才能获得公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