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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 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
发布时间:  2013-09-12 09:16:46
文档简介:  阅读提示: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对2006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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