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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1 18:00:17
文档简介: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 2013 〕 52 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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