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公园附设的营业用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  2013-09-09 16:11:41
文档简介:  问:公园附设的营业用房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权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