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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国税函[2009]603号:缴契税不可剔除土地开发成本
发布时间:  2009-12-16 16:54:00
文档简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对国有土地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问题做出明确。 国税函〔2009〕603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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