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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用于储存货物的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3-09-03 11:44:14
文档简介:  问:我公司总部在深圳,2012年在珠海新设一家分支机构,主要用于储存货物。分支机构偶尔进行产品展销取得的收入,是否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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