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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发布时间:  2013-08-29 16:15:32
文档简介:  问: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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