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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营改增差额征税提醒和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  2013-08-19 15:53:00
文档简介:  一、提醒 (一)营改增后享受增值税销售额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 (四)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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