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税务总局明确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事项
发布时间:  2013-08-21 11:05:42
文档简介:  阅读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2013年第44号公告,明确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