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深圳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如何核算?
发布时间:  2013-08-15 16:44:34
文档简介:  问:深圳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如何核算?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