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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营改增”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  2013-08-06 10:28:27
文档简介:  问:浙江营改增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申请代开(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五十条规定,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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