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兼营业务税率不同是否要单独核算?
发布时间:  2013-07-02 15:41:56
文档简介:  问:我公司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销售额部分适用17%的税率,部分适用6%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时分别适用17%、11%、7%、6%四类税率。我公司是否可以不分税率,计算出总的进项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