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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的企业合并如何弥补亏损?
发布时间:  2013-06-09 11:43:17
文档简介:  问: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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