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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非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间的货物转移是否视同销售?
发布时间:  2013-06-07 09:02:36
文档简介:  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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