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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预售收入对应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是否准予在当期扣除?
发布时间:  2013-05-31 11:36:22
文档简介:  问:房地产企业预售商品房收入发生的已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可否作为期间费用,在预售房收入取得的年度,作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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