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总包分包建筑业营业税及发票开具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3-05-23 09:07:04
文档简介: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关于可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