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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之进口优惠
发布时间:  2013-05-12 18:02:56
文档简介:  9.4 进口优惠 9.4.1 一般性规定 9.4.1.1 增值税、消费税 ◎纳税人进口下列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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