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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2-26 14:24:00
文档简介:  发文字号 财税〔2013〕14号 发文日期 2013-02-26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所属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北京、上海、安徽、湖北省(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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