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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未付款费用是否可列作待摊费用?
发布时间:  2013-05-07 08:53:08
文档简介:  问:2010年底有部分费用未付款能否列待摊费用? 答:《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期末已发生的费用,虽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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