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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0号--关于明确成品油法定数量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3-27 09:16:00
文档简介: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按照升(第二法定数量)对成品油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海关总署陆续发布了2008年第99号公告、2009年第15号公告(已废止)和2010年第46号公告,对应税成品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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