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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融资性售后回租“营改增”缴税有方
发布时间:  2013-04-03 14:48:12
文档简介:  国税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明确,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不确认为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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