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营改增”后增值税差额征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  2013-04-03 08:26:30
文档简介:  【问题描述】 问:营改增试点地区某广告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10日,该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106万元,该公司又与河北某电视台签订广告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