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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区域发展平衡器:规范税源跨省市转移
发布时间:  2008-03-27 11:17:00
文档简介:  2008年1月1日算起,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都将执行汇总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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