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3-02 19:33:53
文档简介:  现就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