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16 12:12:00
文档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