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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确认当期劳务收入和劳务成本
发布时间:  2012-12-03 07:31:54
文档简介:  答:总局国税函〔 2008 〕 875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 ( 完工百分比 ) 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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