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问: 金融企业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发布时间:  2012-11-01 21:03:45
文档简介: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