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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营改增”试点中扣缴义务人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2012-11-01 13:44:54
文档简介:  根据财税〔 2011 〕 111 号附件 1 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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