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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试点纳税人分支机构资料报送有哪些特殊规定
发布时间:  2012-11-01 13:41:28
文档简介:  根据财税〔 2011 〕 132 号附件 1 第九条规定,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应按月将当月的营业税应税营业额和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归集汇总,填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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