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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因市场等原因发生的损失是否进项税转出
发布时间:  2012-07-09 11:13:20
文档简介:  我公司购买货物,因市场、铁路等原因致使我公司产生较大损失。我公司现与销货方协商,已同意承担部分损失,即我公司不用支付购货尾款约 1.5 万元,请问 1.5 万元是否需要作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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