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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5、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2-03-31 06:37:17
文档简介: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1 】 16 号)第四条第八点 :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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