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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公告对“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作了明确,请问小额贷款公司可否比照执行?
发布时间:  2012-03-31 06:30:50
文档简介:  答:根据省政府浙政办发【 2009 】 71 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应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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