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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24 10:26:00
文档简介: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人民银行,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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