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满无须再提交转正申请
发布时间:  2010-11-17 09:27:00
文档简介:  【问题】10月30日辅导期结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从11月1日开始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要提交转正申请吗?如果要,需要哪些资料?【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