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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第二批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09-20 16:13:00
文档简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宁夏、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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