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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非货币性福利可否税前列支
发布时间:  2010-03-15 14:33:00
文档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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