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提示信息
 
 错误具体提示信息: [收藏此文档]   [会员中心]   [返回首页]
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你目前是:游客或没权限会员
文档标题:  县级以上政府转让回收自然资源使用权免营业税
发布时间:  2012-01-14 09:31:00
文档简介:  县级以上政府转让回收自然资源使用权免营业税,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日前,经研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高级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