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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房产不在机构所在地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  2008-08-11 20:51:00
文档简介:  问题:我是一家分公司,在长春使用的房产归总公司所有,总公司在江苏,房产税是否应当回总公司所在地的江苏省交纳?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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