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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23 13:40:00
文档简介: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河南、广东、深圳、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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