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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以增加产值为目的,没有少缴税款,相互之间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吗?
发布时间:  2009-11-17 18:10:00
文档简介:  答: 尽管没有少缴税款,但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内容真实 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即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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