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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企便函(2009)33号文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计缴个税问题
发布时间:  2009-12-02 16:54:00
文档简介:  对于企便函 (2009)33 号文中 , 对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分别按 30% 和 20% 的部分计缴个税 , 请问是对造表发放和按票报销都一样的按这种方法吗 ? 还有在稽查中税局说我们浙江省不执行企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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