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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标题:  问: 国税函2008(828)与增值税实施细则是否矛盾
发布时间:  2010-02-02 14:09:00
文档简介:  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 视同销售行为: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 ( 市 )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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